市金融局解答我市融资担保行业支持疫情防控以及服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相关政策

稿源:津滨网   编辑:邵华   2020-04-17 15:51

津滨网讯(记者 战旗)近日,市金融局就我市融资担保行业支持疫情防控以及服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相关政策的要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一、疫情防控期间,我市目前现行有效的融资担保支持政策文件是什么?

答:有3个文件:1.“惠企21条”:《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1号);2.“27条措施”:《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克服疫情影响保持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规〔2020〕3号);3.“津金监管5号文”:《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实现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津金监管〔2020〕5号)。

二、政策执行期限?

答:均为“至新冠肺炎疫情结束后再顺延3个月”。

三、其中相关融资担保具体支持支持政策是什么?

答:综合以上文件,主要有以下支持政策:1.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担保时:(1)实行“容缺受理”;(2)取消反担保要求;(3)担保费率降到1%以下;(4)政府性再担保机构再担保费减半。2.以上支持政策鼓励其他类型担保机构参照执行。

四、我市有哪几家融资担保机构纳入金融快速响应机制“共克时艰金融服务群”?能帮助企业解决什么问题?

答:有3家入群机构:1.天津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中心;2.天津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3.天津科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中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通过该群可得到及时的金融服务,精准对接银行或融资担保机构,解决融资需求。

五、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有什么鼓励政策?

答:疫情防控期间对于政策性担保机构发生的相关代偿不良,给予当事人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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