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级版!滨海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导则

稿源:津滨网   编辑:王景磊   2020-02-20 15:39

滨海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导则

(升级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部署要求,积极应对疫情变化,结合新区防控工作实际,在已有工作措施的基础上,提出七个方面42条强化措施,请各部门、各单位全面贯彻执行。

一、强化小区(村)防控管理

1. 严格实行小区(村)封闭式管理,每个小区(村)保留1-2个出入口,并由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

2.在各小区(村)实行人员和车辆出入管理,向辖区内居民和已完成14天隔离的来津返津人员发放出入证,居民凭证出入。

3.接受居家隔离人员,隔离期间不允许外出,原则上实行单人单间隔离,拒绝一切探视,由居(村)委会做好送菜上门等生活保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每日监测居家隔离人员体温两次,及时记录发热及咳嗽等症状情况,发现异常情况,指导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隔离期满由居(村)委会出具证明。

4.强化外地来津返津人员战时管理措施,公安部门要及时将大数据分析出的相关人员准确线索推送到各开发区、街镇。落实各开发区、街镇、社区(村)的具体责任,对外地来津返津人员逐一登记,单独造册,严格进行14天的居家隔离,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5.各开发区、街镇会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加强对居(村)委会工作人员及参与居家隔离管理、服务人员的培训,确保每个人熟悉工作流程、掌握工作方法。

6.居家隔离期满,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检查确认,报区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区卫生健康委)同意后解除隔离,解除隔离情况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通报辖区有关部门和单位。

7.发挥网格员、物业人员、楼栋长(村小组长)、志愿者作用,对居家隔离人员每日至少巡查3次(不入户),并给予隔离人员必要的帮助,坚决做到真隔离。

8.密切接触者使用过的口罩、纸巾等污染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需用专用垃圾袋收集,并由辖区管理人员统一按照医疗废弃物处理。

9.房屋出租人严格履行出租房屋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件号、原住地、联系方式),并在第一时间向所在居(村)委会报告。严禁将房屋出租给无法提供身份证明或者不按规定登记信息的人员,违者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0.出租房屋应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使用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租住人数不得超过4人,客厅、厨房、卫生间、阁楼、阳台和地下储藏间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违者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不准合租居住。

11.加强物业公司管理,对不落实防控措施、不服从统一指挥、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相关企业责任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取消物业企业登记备案,转交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严肃查办处理。

12.春耕备耕期间,严格运输车辆、农业机械等消毒程序,杜绝田间地头人员聚集交谈。

二、强化公共场所防控管理

13.宾馆酒店在办理宾客入住手续时,对来自或停经重点疫区的宾客第一时间向所在开发区、街镇报告,应安排单独区域,避免与其他宾客接触。对企业员工集中到宾馆酒店入住留观的,企业应在宾馆酒店隔离区域设有专人统一管理。

14.酒店要关闭用餐区,对入住用餐人员的一日三餐一律送餐到房间,避免人员聚集。住宿人员退房后,对房间和用品进行消毒处理。

15.加强零售药店线上线下管理,对购买用于治疗“发热、咳嗽”药品的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姓名、性别、身份证件号、居住地址、联系方式、体温等),由市场监管部门推送卫生健康部门和街镇进行追踪管理,发热病人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指导至发热门诊就医。对拒绝提供信息的暂不销售有关药品。

16.超市实行场内人流管控,依据卖场面积按照人均3平米测算最大客容量,实时统计场内人数,高峰时段采取分批分次进入,达到最大客容量时,禁止人员进入;扶梯入口处张贴乘梯提示,提醒顾客乘坐时保持1.5米以上距离;客流高峰时段打开全部收银通道,缩短顾客结账等候时间,收银员和广播提醒结账排队的顾客保持1.5米以上距离。

17.菜市场最多保留2个人员进出通道并保证通风,高峰时段可通过在出入口发出入证实现人流管控,鼓励与社区居委会合作在小区门口设置限时售卖摊点。

18.加强社区便民商业网点管理,上岗从业人员不超过5人;小餐馆严格执行“一人一桌同向”用餐,鼓励打包外卖;小便利店、小食品店、小菜店开展窗口售卖、门口售卖和网上售卖,在店门前设置提示牌明示最高进店人数,消费停留时间不超过15分钟;小理发店实行预约服务,避免人员等候聚集,理发工具做到一客一消毒;禁止小洗浴、小诊所、小网吧等场所开业经营。

三、强化企业防控管理

19.企业对自有或租用的办公区域、生产车间、职工宿舍(公寓)、通勤车辆(场站)及公共区域(如公共浴室、卫生间、盥洗池、楼道及其他封闭空间)等与企业员工生产、生活相关的场所实行封闭管理。保留人员和车辆主通道,并严格执行人员测温措施。按工作流程设定人员行动线路,引导人员在同一空间中保持1.5米以上间距、同向方位进行生产、就餐、乘车等活动。设立应急处置隔离室。

20.每日对企业内部公共场所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消毒和环境保洁,对电梯间、楼梯扶手、门把手等重点部位进行日常清洁、消毒。重点加强对餐厅工作人员、通勤车司乘人员等共同接触人员的健康监测。

21.做好员工返岗前跟踪管理,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已返津员工,企业要在其所居住的公寓设置隔离区,并为其安排独立房间居住,隔离观察14天;对仍滞留在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暂缓返岗;其他地区来津返津员工,在自有或租用的普通住宅进行居家隔离观察,具备条件的企业可安排宿舍、公寓及租用快捷酒店等集中隔离观察14天。此外,返岗员工也可在其居住地自行安排居家隔离观察,每日报告身体情况,满14天确认无异常后,企业安排车辆点对点接回。

22.加强生产期间的人员管理,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员工单间居住,无条件的尽量减少同房间入住人数,每个房间最多4人,床位布局尽量分散在四个方位,设布帘隔断,避免头顶头休息,并做好定时消毒。减少聚集性活动,合理安排轮岗排班,减少单班在岗人数,做到职工在岗和工余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减少10人以上会议,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办公和生产组织等各项活动。

23.暂缓与来自或途经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开展相关业务。

24.建筑工地农民工返回后第一时间向属地街镇、属地建设工程监督机构报告,按相关规定隔离观察14天。对既有的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建立垃圾分类制度,合理摆放符合垃圾分类要求的垃圾箱。厕所必须是密闭式水冲厕所。

25.畜牧水产养殖场实施封闭管理,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饲料和兽药由自有车辆转运进场;对进出场人员做好登记,测量体温,进行手部、面部消毒;处理病死动物人员的服装进行喷雾消毒,所使用过的口罩、手套经消毒后无害化处理;对新聘用的养殖人员,必须执行隔离14天。

四、强化工作和生活场所防控管理

26.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为全空气系统时,应当关闭回风阀,采用全新风方式运行。当空调通风系统为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时,应当确保新风直接取自室外。当空调通风系统为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类似于家庭分体式空调)时,应当开门或开窗,加强空气流通。

27.无洁净度、温湿度等要求的场所和办公区域不宜使用中央空调系统,应采用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方式进行全面通风。

28.尽量减少乘坐厢式电梯,乘坐电梯时控制人员密度,应佩戴口罩,电梯按钮和自动扶梯扶手等经常接触部位应经常消毒。

29. 集中用餐单位采用分餐制及分时段就餐,避免人员聚集,若只能在食堂就餐,餐厅每人座位间隔1.5米以上,用餐应同向就座,严格落实食堂及餐具的消毒措施。

五、强化公共交通防控管理

30.公交系统根据客流情况,配足运能运力,当车厢满载率接近70%时,采取只下客不上客的方式降低车厢乘客密度,疏导乘客分散就座,避免人员聚集。

31.首末站以及“三站一场”等重点场站,安排专人对候车乘客进行疏导,引导乘客间隔有序排队乘车,乘客间距保持1.5米以上,提醒和监督乘客佩戴口罩,不佩戴口罩不得上车。

32.运营单位要对车辆进行每日预防性消毒,运营前对扶手、座椅、地板、通风设备等重点部位进行消毒处理,运营后要进行深度消毒。

33.车辆运营中必须关闭车内空调,利用停站时间做好通风;停驶期间开窗、开门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34.出租汽车驾驶员要随车携带含醇类消毒湿巾或消毒液、消毒剂等,增加车门把手等部位的清洗消毒频次;每乘次结束后要对门把手、脚踏垫等关键部位进行擦拭或喷洒消毒。

35.针对留置新区超过24小时的外地货车司机,引导进入定点宾馆、旅店住宿,加强登记和管理,非定点单位不得接待。

六、强化就医防控管理

36.发热及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须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医,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接诊发热患者。

37.除新生儿接种疫苗和动物致伤门诊为动物致伤患者接种狂犬病疫苗外,延迟所有预防接种门诊疫苗接种服务开展时间。暂停所有人群的集中体检。

38.开展“互联网+医疗咨询”服务,通过“天津微医互联网医院”、“滨海新区家庭医生疫情防控应急移动服务平台”,提供线上医疗咨询。

39.对慢性病、老年病或其他稳定期需要长期用药的疾病,在保证医疗安全的基础上,医疗机构可为门诊患者开具最长2个月长期处方,减少就医次数,避免交叉感染。

七、其他防控措施

40.各类学校在进行网上教学活动时,要做到“五个同步加强”:同步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同步加强社会责任感的教育培养;同步加强个性化指导提高网上课堂教学质量;同步加强体育锻炼的科学指导;同步加强预防近视的措施要求。

41.严格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严厉打击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相关违法行为。

42.加强对发热门诊、留观医院、备用定点医院和医学观察点、交通卡口的秩序维护。强化社会面整体和网上舆情管控,做好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对涉疫情违法犯罪案件快侦快破,对疫情隐瞒不报者、造谣生事者、不遵守防控要求者、制售假劣医药产品者、借机谋取非法利益者、扰乱社会秩序者,一律依法严查严处、决不姑息。

滨海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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