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源:津滨网 编辑:王景磊 2020-02-17 12:09
津滨网讯(记者 赵贤钰)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委获悉,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自2020年2月17日0时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全国收费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天津市已按照有关要求,自2020年2月17日0时起对依法通行本市高速公路的所有客车、货车、专项作业车等车辆免收通行费,具体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据了解,市交通运输委已部署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严格执行免收车辆通行费操作规程,落实“一断三不断”(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保障公路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不断)和应急运输车辆“三不一优先”(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通行)要求,进一步优化收费站车辆安全通行服务,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企业复工复产、应急物资便捷运输提供有效保障。
市交通运输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项政策实施期间,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等通行高速公路无需提前预约、出口不再查验;所有驶入高速公路的货车均继续进行入口称重,违法超限货车不得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