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源:津滨网 编辑:严玉霞 2019-12-17 01:14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 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内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听劝阻的,由设施的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