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记者 李棽棽 通讯员 孙建喜)近日,天津东疆海关关员在对一票申报为“木制品”的出境货物进行查验时,发现实货雕刻精美,人物造型细腻逼真,疑似文物。后经天津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鉴定,该木制品为清代文物浮雕人物故事花板。
海关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出境应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任何单位或个人运送、邮寄、携带文物出境的,应向海关申报,海关凭文物出境许可证放行。走私文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走私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予以处罚。 天津海关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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