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沙●流金岁月
一座城市让你念念不忘,大抵是因为那里有你喜欢的人和一去不复返的青春。而让我念念不忘的,更多是那座城市里的美食。
其实也不是什么珍馐,而是普普通通的一碗热气腾腾的剔肉大骨。那是三十年前,到千里之外的镇江求学,第一次远离家乡和父母,我吃不惯这里加糖的菜肴,也习惯不了来自五湖四海性情迥异的同学。似乎唯有学校食堂里那碗剔肉大骨,像极了家乡过春节时父亲掌勺的大锅炖咸猪头,连那个瘦瘦的打菜的食堂师傅都与父亲有些相像。
这是当时一个穷学生消费得起的学校食堂肉类大餐,但并不是每餐都有,有时会间隔几周,全凭食堂师傅的安排。每天进食堂前的第一件事,就是想着今天会不会有炖大骨,若是没有,也不会失望,就会想,或许明天会有吧。
那种期盼的感觉非常美妙,天天就有了一个目标,真的要比考一个好分数、受到导师的肯定感觉好太多。
林语堂说:“人世间如果有任何事值得我们慎重其事的,不是宗教,也不是学问,而是吃。”
1992年深秋,我骑车从南京回镇江的路途上摔了一跤,这一跤摔得可不轻,脸上鲜血淋漓,在医院躺了一周。住院的前两天,以为自己“活不成”了,但检查结果没有任何内伤,只是皮外伤。一周后康复返校,走进校门那一刻,看到阳光下的运动场上奔跑的同学,感觉自己又得到了重生,那种欣喜感扑面而来。
那时没有电话,信件往来也需要十余天,父母根本不知我曾经走到了死亡边缘。就是那天的晚餐,我又吃到了食堂里的剔肉大骨。伤口尚末痊愈的疼痛感伴着大骨的美味,痛并快乐着,我边吃边掉泪。
就是那一年,在那个二楼餐厅里,我知道了什么才叫“背井离乡”,虽然不过区区千里,但我想家了,是那种挖心挖肝的想念。如不回乡,精神上已难以支撑后续的学业了。
从长江岸边到浙北的山乡,绿皮火车、大巴、农村摩托三轮……辗转周折,终于回到了家,吃母亲做的平常饭菜,躺在熟悉的床上,听着窗外竹林婆娑之声,极其治愈,心中某些无法排遣的执念,就在那张睡了多年的床上烟消云散。
此后经年,每遇生活或是工作中的挫折变故,当心境糟糕透顶时,我最后的疏解之法就是回乡,吃平平常常的家乡饭菜,喝略微有些涩味的山泉水,然后在小时候躺过的那张床上,睡上一觉,醒来之后,天大的事情也会释然。
这是一件极其神奇的事情,也是我治愈自己的最后手段。
自己淋过雨总是想着为别人打伞。今年夏天,孩子远赴重洋前往美国求学,我总是想起自己三十年前离开家乡求学时的一幕幕。孩子到美后的一段时间,我每天总是通过微信电话询问是否吃得惯大学里的“白人饭”。如果吃不惯,那就寻找中餐馆,吃他喜欢的尖椒炒肉、酸辣土豆丝,还有红烧肉。
孩子说,纽约的中餐太贵,吃一顿至少30美元。于是,他自己去超市买菜,学着烹饪中餐,从发来的照片上看,有模有样。孩子说,现在每月的饮食成本控制在了150美元以内,他还在一个韩国人开的杂物铺里找到了老干妈、麻辣鲜、十三香等来自中国的配料,现在他觉得自己做的中餐非常美味,不输美国的中餐馆。在曼哈顿,这样低的生活成本,这个小孩可能创造了一个奇迹。
我想,在异国他乡,远离家国的孤独以及学业的压力,或许会在这些熟悉的口味里,得到消解和慰藉。
美国历史学家顾德曼在《家乡、城市和国家》一书中,对“背井离乡”有一个令人心酸的定义,“他们将一切抛在身后——乡音、家乡特有的豆腐干、乡里乡亲常做的糕饼点心;他们穿过临近的村庄市县,那里的人们讲着令他们半懂不懂的方言,吃着还算叫得出名堂的饭菜;但他们没有停留,直到他们终于来到完全陌生的地方。在那里,他们听不懂人们的交谈,也找不到可口的饭菜。”
看罢这一段文字,心有戚戚。
我并不渴望孩子将来有什么光芒万丈的职业,每个人的命运自有安排,只是希望他少些离开家国的惆怅,凭借这些寻常食物,内心充盈,一步一步踏踏实实地走向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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