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印发《指导意见》

​提升滨海新区住宅 项目规划设计水平

时报讯(记者 路熙娜)日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印发《滨海新区住宅项目品质提升规划管理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和高质量居住环境的需求,提升滨海新区住宅项目规划设计水平,推动住宅建筑向生态、绿色、宜居方向发展。

据了解,《指导意见》共五条十九款,条款类型主要分为规划管理创新举措和实施监督两部分,规划管理创新举措围绕城市空间规划、住区内部规划、建筑单体设计等提出相关要求。

《指导意见》指出,鼓励建设符合要求的城市街角休闲空间或景观公园,为市民提供健身休憩、儿童娱乐等设施和空间,提升街角空间活力和利用效率。允许住宅项目在合理设计天际线的前提下,适度提高住宅建设项目限高,营造更加优美、舒缓的城市天际线。鼓励通过设置风雨连廊丰富景观设施,满足居民雨雪天气通行的安全舒适和休闲娱乐需求。鼓励设置归家大堂,对门卫、物业、活动室、快递驿站等功能进行一体化设计,增强建筑单体功能集约性,同时满足居民雨雪天气通行的安全舒适和休闲活动需求。为在规划管理阶段提升消防安全水平,鼓励住宅项目结合景观独立设置满足消防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区域。允许设置微型车位和联合车位,提高停车场(库)无效或低效空间的使用效率。鼓励通过设置露台、屋顶绿化等丰富建筑第五立面,提供居民观景休闲场所。鼓励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使用高品质建筑材料,打造绿色建筑。鼓励设置飘窗,丰富居住空间功能,满足居民的多场景使用需求。鼓励设置空中绿化平台,丰富建筑立面形式,提供多样化的居住空间,满足居民足不出户享受户外绿色空间等多场景使用需求。

《指导意见》中,实施监督主要包括审批手续办理、责任与监督两部分,通过规定政府主管部门工作职责,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公司对项目的交付标准、后期维护管理职责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