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重维度

稿源:天津日报   编辑:刘洁珊   2020-08-07 06:28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迈出的关键一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初心和使命,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时指出的那样,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办好民生实事。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以脱贫攻坚、改善民生和强化基层社会治理为主要内容的小康社会建设作了诸多新论述,这些论述作为新时代加强社会民生建设和社会治理的重要指导和遵循,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节点,从历史、现实和价值三个维度加以认识,有助于我们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意义深刻理解和把握。

历史维度:

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建设思想的深化

首先是深化了对社会建设重要地位的认识。社会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要条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梦是国家的梦,民族的梦,同时也是人民的梦,人民幸福是社会建设的最终目标,民生改善是中国梦实现的最终表现。把社会建设与中国梦的实现相联系起来,在更高的角度凸显了社会建设的重要性,同时也体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性。

其次是深化了对经济发展与社会建设关系的认识。经济发展与社会建设紧密相关。经济发展为社会建设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前提条件;社会建设特别是改善民生是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要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良性循环:通过发展经济,积淀丰厚的物质基础,同时又要通过改善人民生活给经济发展不断注入活力。这也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在陕西、山西等地考察时,多次强调要全力打赢扶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所在。

再次,深化了对社会建设要坚持公平正义原则的认识。公平正义是社会建设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通过创新制度安排和改革经济体制,促进经济发展,在把“蛋糕做大”的同时,把“蛋糕分好”,为保障公平正义提供坚实物质基础;要通过司法体制改革,守卫好公平正义底线;要继续进行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这些论述更加全面、系统而又具有针对性,对解决当前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提供了路径。

现实维度:

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丰富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贫困与社会主义的本质是不相容的,共同富裕才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贫困问题的重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提出了精准扶贫,把“精准”作为脱贫攻坚工作的基本要求,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精准”二字充分体现了决策者思维的缜密细致,也从根本上解决了“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的问题,打牢了帮扶的工作基础。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社会治理是社会建设和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化,社会治理工作亟待通过改革创新来适应新形势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对社会治理问题进行了阐述。他指出,社会治理是一门科学,要从治理体制、方式、内容、重心各方面着手,统筹兼顾,抓住关键,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健康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前提,同时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需条件。习近平总书记把人民的健康和全面小康联系起来,指出全民健康是实现全面小康的重要保障,从而把人民健康上升到国家战略。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措施更是充分体现了对人民生命健康的高度重视。

价值维度:

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其价值取向

社会建设为人民。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民生决定民心,民心关系国运。社会建设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要提高人民收入水平,要全面建成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这些所有举措都涉及到的一个主体就是人民,都有一个共同目标就是让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社会建设依靠人民。习近平总书记把人民作为社会建设的主体力量,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实现由“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的转变。社会管理体现的大多是政府的权威性和指挥性,社会治理则更侧重于参与性和平等性。社会治理的参与不只有政府,而且包括各种社会力量、社会组织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主体更加广泛,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更加重要。

社会建设结果人民评判。“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精辟论述,彰显了共产党人强烈的历史担当和深厚的人民情怀。习近平总书记日前在山西考察时强调,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做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所以,衡量社会建设的成败不能只看取得了多少成绩,而且还得看这些成绩的受益者即人民是否满意、是否高兴、是否答应,看人民是否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这是社会建设的目的,也是检验社会建设成效的最根本标准。

(作者为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天津师范大学基地研究员、天津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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