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进一步明确商场商务楼宇复工营业若干事项

稿源:津滨网   编辑:刘洁珊   2020-03-29 16:58

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商场卫生防护指南(第二版)》和《新冠肺炎期间商务楼宇疫情防控指南》要求,各开发区、各街镇正在有序推动商场、商务楼宇复工营业。依据商场、商务楼宇经营者在复工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及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商场和商务楼宇复工营业,由商场和楼宇经营者负责制定本商场、本楼宇复工营业方案,符合条件并履行相应程序后可组织复工。商场内的商户和楼宇内的入驻企业在执行相关防疫指南的情况下,可自行组织复工,商场和楼宇经营者要给予指导和相应管理。

二、 商场内的商户及楼宇内的入驻企业,其从业员工从低风险区返回滨海新区,凡持有健康证或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不需要隔离14天,可直接返岗工作,但要尽量减少混岗。

三、 商场、商务楼宇出入口设置测温装置或进行人工测温后,商场内的商户或楼宇内的入驻企业不再对人员进行测温。

四、 商场、商务楼宇内的疫情防控宣传要合理适度,可通过既有的电子显示屏做好防疫宣传,不再张贴悬挂宣传横幅。

五、 为降低商场运营成本,允许恢复营业的商场设置弹性营业时间。

六、 商业街临街店铺在不影响城市管理的前提下,允许其适度店外摆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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